晋•葛洪《神仙传》卷三:王远入括苍 山(在今浙江台州地 区),过吴,住胥门蔡经 家。蔡经者,小民耳,而骨相当仙,远知之,故住其家,遂语经曰:“汝生命应得度世,然少 不知道,气少肉多,不 得上天,当为尸解。如 从狗窦中过耳。”于是告 以要言,乃委经而去。经后忽身体发热如火,欲就冷水灌之。举家汲 水灌之,如沃焦石。如 此三日,销耗骨立,乃人室以被自覆,忽然失之。视其被内,唯有皮头足 具,如蝉蜕也。去十馀年,忽还家,容色少壮,鬓 发鬂黑。《天地宫府图》:七十二福地之第十丹霞 洞(在抚州南城县麻姑山)为蔡经得道之处,属 蔡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