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末人。
五代_孙光宪《北梦琐言》 卷八:唐李当尚书镇兴元(今陕西汉中),褒城县 (今汉中北)有处士陈休复者,号陈七子,狎于博 徒,行止非常。李当以其妖诞,械之,而市井之间 又有一七子。无何,狱中七子死,尸体立腐,而褒 城七子宛在。李当不敢寻问。后李当爱女暴亡,其 妻追悼成疾。陈七子为招亡魂,使其妻哀少减。同 书卷四又记陈休复预言洋州刺史杨蔚一生当三为刺 史事,称其为“道者”、“道士”。
《太平广记》卷 五二引五代•杜光庭《仙传拾遗》、唐•蒋防《幻 戏志》则作“陈复休”,事又加详:陈复休者,号 陈七子。贞元中,来居褒城,耕农樵采,与常无 异,如五十许人,多变化之术。褒人有好事少年, 承奉之者五六人,常为设酒食,以求学其术,勤勤 不已。复休约之曰:“我出西郊,行及我者,授以 术。”复休徐行,群少年奔走追之,终不能及。后 入市,众复奉之不巳,复休与出郊外,坐大树下, 语道未竟,忽然暴卒,须臾臭败。自此诸少年不敢 干之。尝狂醉市中,褒帅李谠怒而系于狱中,欲加 其罪,桎梏甚严。忽不食而死,寻即臭烂,虫蛆流 出。弃之郊外。旋亦还家,复在市中。昌明令胡 仿,尝师事之,将赴任,留钱五千,为复休市酒。 笑而不取曰:“吾金玉甚多,恨不能用耳。”以働 授仿,使之劚地,不二三寸,金玉钱货,随劚而 出。尝于巴南太守筵中,为酒妓所侮,复休笑视其 面,须臾妓者髯长数尺。泣诉于守,为祈谢,复休 咒酒一杯,使饮之,良久如旧。卒于家,葬于江南 山下。数月,好事者掘其墓,无复所有。
明•王 圻《稗史汇编》卷六一作“陈复林”,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