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讲宄人死后身体要完整,俗称“全尸”。在古代的刑 罚中,砍头是一种很常见的刑罚。一旦犯了欺君或是忤逆之罪, 就会被砍头。在刑场由判官决定行刑,刽子手将犯人的头颅砍 下。执行完死刑后,如果有家属来认领,尸体和头颅就能安放在 一起,被一同埋葬。可是也有很多犯人死时,家人并不知道或是 不想认领。这样的人的尸体,就会被运送到乱葬岗草草埋葬。长 年累月,乱葬岗的阴气越积越重。尤其是在阴气最重的农历七 月,无头鬼就会爬出地面,跌跌撞撞,四处找寻着什么。无头鬼 没有了脑袋,整个身体就失去了控制。它们不会吃人,只是想找 回残缺的部分。因为它们没有脑袋,即使捉到人也无从下口。

三国时曹操得到关羽的头后,用木头雕身体埋藏,就是古人 要留全尸的思想。若实在找不到尸身,也要做一个衣冠墓。没有 头的鬼,会到处寻找自己的头,找不到就拿石头、瓜果当脑袋。

民间故事

鬼魅技穷

曹竹虚司农曾经讲过一件事:他的同族兄弟从安徽歙县赶往 扬州办事,途经友人家,决定前去拜访。时值盛夏,燥热难当, 二人对坐于书屋畅谈,甚为凉爽。不觉间天色已晚,他请求在书 房中住宿。谁知友人面露难色道:时值盛夏,燥热难当,一到晚 上似有鬼出没。前几位在此借宿的好友,住后都大病了一 场。”而他非要住,友人只好收拾妥当,任他留宿书屋。

夜半,果真听到响动,他睁眼看去,有一物自门缝处扭挤而 入,薄如纸片,入室后突化作一白衣女子。那女子披发吐舌,作 出一副可怖之像。不一会儿,那女鬼已飘至书案前,忽然摘下自 己的头,放于案上。他高声喝道:“有头我姑且都不怕,何况是 无头的呢! ”鬼技穷,化烟而去。

数月后,此人从扬州返,仍宿友人家书房,入夜那鬼又至, 见此人便淬了一口道:“又是这个败兴的家伙”。便直接去了。

出处

《阅微草堂笔记•鬼魅技穷》:“曹司农竹虚言:其族兄自歙 往扬州,途经友人家。时盛夏,延坐书屋,甚轩爽。暮欲下榻其 中,友人曰:‘是有魅,夜不可居。’曹强居之。夜半,有物自门 隙蠕蠕入,薄如夹纸。入室后,渐开展作人形,乃女子也。曹殊 不畏。忽披发吐舌,作缢鬼状。曹笑曰:‘犹是发,但稍乱;犹是 舌,但稍长。亦何足畏! ’忽自摘其首置案上。曹又笑曰:‘有首 尚不足畏,况无首耶! ’鬼技穷,倏然灭。及归途再宿,夜半,门 隙又蠕动,甫露其首,辄唾曰:‘又此败兴物耶? ’竟不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