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:张连翘

《中国神话人物辞典》

湖北黄梅县人。八九岁时往汲水,见井下有莲花如小盘,渐至井口,往取便缩,不取又出。如是反复,遂坠落井中。及救出,得笑疾。叫肚饿,日食数斗,睡醒即吃。经六七日,苦苦厌食,一年只食枣数颗。

父母因命出家。年十八,白天独坐,见天上掉下黄药三丸,立吞其二,死而复苏,顿觉力强神清。

唐玄宗天宝末年,忽悲辞父母,如有所往。百姓县官皆见五色云拥一宝舆,自天而降,连翘并无所觉,不久云亦消散。

逢此而后,连翘两胁相合,形体枯瘦,断绝饮食。

事见《湖广通志?仙释志》。

《中国神怪大辞典》

唐时女子。唐?戴孚《广异记》:黄梅县女道士张连翘者,年八九岁。常持瓶汲水,忽见井中有莲花如小盘,渐渐出井口。往取便缩,不取又出。如是数四,遂人井。家人怪久不回,往视,见连翘立井水上。自是渐不复食,岁时或进三四颗枣,父母因命出家为道士。

年十八,昼日于观中独坐,见天上坠两钱,连翅起就拾之。邻家妇人乃推篱倒,亦争拾,连翘以身据钱上。又与黄药三丸,遽起取之。妇人擘手夺一丸去,因吞二丸,俄而皆死。连翘顷之醒,便觉力强神清,倍于常日。其妇人吞一丸,经日方苏,饮食如故。

天宝末,连翘在观,忽悲思父母,如有所适之意。百姓邑官,皆见五色云拥一宝舆,自天而下。人谓连翘已去,争来看视。连翅初无所觉,云亦消散。谕者云:“人众故不去。”连翘至今犹在,两肋相合,形体枯悴,而无所食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