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:李常在
《中国神话人物辞典》
神仙。传为蜀郡人,治道家之术,计其年龄,已四五百岁,却不显老。治病,重者三日,轻者一日即愈。常在有二男一女,皆已婚嫁,于是离家。去时从其曾、孔两个弟子家中,各请一儿与之同行。常在以青竹杖超度二儿。
二儿承教而去,以杖归家,见各死于床上,二家哀泣,殡埋之。百日后,曾、孔二弟子在郫县逢常在二儿同行游。各附书信到家。二家发棺视之,只有青竹杖而已,才知二儿未死。
后三十余年,常在居地肺山中,又娶妻生子。常在前妻之子前去寻父,常在对后妻说:“吾儿欲来见我,吾当离开,可将此金饼与之。”前妻儿到时,后妻以金饼与之。
儿说:“父亲舍我而去数十年,日夜思念,闻父在此,来为省亲,不为求财。”三十余日常在还未回来,就对其后母谎称:“父不在,我去矣!”到了屋外,藏于草丛中。常在回来与妻说:“此儿诈称回去,其实未走,我仍回避几年再来,你对他说:父亲在修道,不当与你相见。”
不久,儿又来了。后母叙其父言,儿自知不再能见其父,乃泣涕而去。后七十余年,常在又飘忽而去,弟子见他居于虎寿山下,父子二人,世世见之如故,故号之曰:常在。
事见《太平广记》卷十二引《神仙传》文。
《中国神怪大辞典》
晋?葛洪《神仙传》卷三(《说库》本):蜀郡(今四川成都)人。少治道术,为人医病,百姓累世奉事之,计其年已四五百岁而不老,常如五十许人。在家有二男一女,各嫁娶后,乃离家去。
后三十年,居地肺山〔即茅山),又娶妇生儿。后七十年,常在忽去,到虎寿山下,复娶妻生子。因世世见之,故称常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