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神话传说(大)词典》
宋•王象之《舆地纪胜》卷二六:“宫亭湖。
《寰宇记》云,在(洪)州北三百四十里,有宫亭神,能分风上下。刘删诗云:‘回流乘派水,举帆逐分风。’”
按:洪州,故治在今江西省南昌市;宫亭湖,古之彭泽湖,今之鄱阳湖甖子口以南湖;此官亭神,当为风神之属。
北魏•郦道元《水经注•庐江水》云:“(庐)山下又有神庙,号曰宫亭庙。山庙甚神,能分风劈流,住舟遣使,行旅之人,过必敬祀,而后得去。”即此。
晋•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四云:“南州人有遣吏献犀簪于孙权者,舟过宫亭庙而乞灵焉。神忽下教曰:‘须汝犀簪。’吏惶遽不敢应。俄而犀簪已前列矣。神复下教曰:‘俟汝至石头城,返汝簪。’吏不得已,遂行,自分失簪,且得死罪。比达石头,忽有大鲤鱼,长三尺,跃入舟。剖之,得簪。”则系关于此神之传说。
《中国神话人物辞典》
古传,洪州一带有宫亭神,能分风劈流,住舟遣使,行旅之人,有过其地者,必先入庙敬祀,而后才得离去。
南州有人遣吏向孙权进献犀簪,船过宫亭庙时,乞求神灵保佑。宫亭神忽然下旨道:“请留下你的犀簪。”吏人惊恐万状,不敢应答。不一会儿,犀簪已自动摆上供桌。宫亭神又下旨道:“等你走到石头城,再还给你。”吏人无可奈何,只得继续前行,心中不断地嘀咕:丢失犀簪,这不是犯了死罪么?行至石头城,忽有一三尺多长的大鲤鱼,跳入舟中,剖开鱼腹,则犀簪在其中矣。(见《水经注•庐江水》、《搜神记》、《舆地纪胜》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