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神话传说(大)词典》
三国•魏曹植《灵芝篇》云:“董永遭家贫,父老财无遗。举假以供养,佣作致甘肥。责家填门户,不知何用归。天人秉至德,神女为秉机。”即董永与七仙女故事最早之文献纪录。
黄梅戏及川戏等均本之,略云董永家贫,卖身葬父。玉帝小女七仙女爱而怜之,私下凡间,于槐树下与永结为夫妇,同至傅员外家织锦偿债。百日期满,方拟还家共建未来美好生活。玉帝忽遣天神往勅七仙女返回天廷。七仙女恐董永受害,只得与永别于缔婚之槐树下,洒泪归天而去。
参见“董永”。
《中国神话人物辞典》
神话传说中的仙女,又名织女(当与牛郎织女中的织女有别)。是天帝派到凡间帮助董永偿债的天仙。
干宝《搜神记》卷一:“我,天之织女也。缘君重孝,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。”董永卖身傅员外为奴以葬父,在前往主人家的路上与之相见,并请槐荫树为媒,二人始结为夫妻。后同至主家,七仙女以三十日织绢百匹为条件,将董永的三年长工改为百日。事成,则凌空而去。
宋元话本中有《董永遇仙传》(《清平山堂话本•雨窗集》),宋元南戏有《董秀才遇仙记》(《九宫正始》),均将原故事改为“玉帝”所差织女,日可织锦十匹,主人傅员外不信,与丝三百匹试之,织女一月织成。所织之锦,光彩夺目,精工重饰。由于限期已到,天庭催回,织女即与董永重返旧日盟誓的大槐荫树下,并告之实情。董永苦苦相求,不忍分离。后织女生一子,送回董永,取名仲舒,即后来的汉代大儒董仲舒。
唐代敦煌变文有《董永行孝》,明代传奇有心一子的《遇仙记》,顾觉宇的《织锦记》,故事情节虽有发展,但人物性格基本与话本、戏文相同。清代花部地方戏曲剧种中也有同名剧目。
解放后,安徽省编演的黄梅戏《天仙配》,将原故事中的织女改为七仙女,是为玉帝的第七个(即最小的)女儿。其他情节与原故事大同小异:一次七姐妹同玩,窥见凡间男耕女织度光阴,七仙女顿生凡念,众姐妹劝阻,七仙女不听,姐姐们临行嘱托,若遇难事,她们当尽力帮助。七仙女下凡后与董永结合,同去主家为奴。主人百般刁难,要她一夜间织锦百匹。所给的丝,又是无头乱丝。在此种情况下,七仙女烧香祈求众姐姐帮助。六位姐姐一同下凡帮七仙女一夜织绵百匹。此后,许多地方戏均以七仙女为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