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:蚕女

《中国神话传说(大)词典》

《太平广记》卷四七九“蚕女”条引《原化传拾遗》略云:蚕女者,当高辛帝时,蜀地无宫长,无所统摄。其人聚族而居,递相侵噬。其父为人所操(掠)去已逾年,唯所乘之马犹在,女念父痛绝,母因誓于众曰:“有得父还者,以此女嫁之。”部下之人,无能致父归者,马闻其言,绝拘绊而去。数日,父乃乘马归。母以誓众之言告之。

父曰:“安有人而偶非类乎?”马跑,父怒,射杀之,曝其皮于庭。女行过其侧,马皮蹶然而起,卷女飞去。旬日,皮复栖于桑树之上,女化为蚕,吐丝衣被于人间。父母念之。忽见蚕女乘流云,驾此马,侍卫数十人,自天而下,谓父母曰:“太上以我心不忘义,授以九宫仙嫔之任,长生于天矣。”

按:此为蚕马神话经道家仙话之涂饰者,唯首段当得初民社会本貌。

参见“蚕马”、“马头娘”。

《中国神话人物辞典》

见“马头娘”条。

《中国神怪大辞典》

《山海经•海外北经》有欧丝之野;有 女子跪据树欧丝。袁珂以为即蚕马传说之雏形。欧 者,呕之俗字,即吐丝也。

晋•干宝《搜神记》 卷一四、《太平广记》卷四七九引《原化记拾遗》:蚕女旧迹,今在广汉(今四川广汉)。当高 辛帝时,其父为邻邦掠 去,已逾年,唯所乘之 马犹在。女告誓于众 曰:有得父还者,嫁 之。马闻其言,绝其拘 绊而去。数日,父乃乘 马归。而父不行所誓之 言,且射杀其马,曝其 皮于庭。

女行过其侧, 马皮蹶然而起,卷女飞 去。旬日,皮复栖于桑 蚕女三教源流搜神大全树之上。女化为蚕,食 桑叶,吐丝成茧,以衣被于人间。父母悔恨,念之 不已。忽见蚕女,乘流云,驾此马,侍卫数十人, 自天而下。谓父母曰:“太上以我孝能致身,心不 忘义,授以九宫仙殡之任,长生于天矣,无复忆念 也。”乃冲虚而去。今家在什邡、绵竹、德阳三县 界。每岁祈蚕者,四方云集,皆获灵应。宫观诸 化,塑女子之像,披马皮,谓之“马头娘”,以祈 蚕桑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