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:金蚕

《中国神话传说(大)词典》

五代前蜀•冯鉴《续事始》引《仙传拾遗》:“蚕丛氏自立王蜀,教人蚕桑,作金蚕数千头,每岁之首,出金头蚕,以给民一蚕,民所养之蚕必繁孳,罢即归蚕于王。”此为利民之金蚕;又有金蚕,性质恰与此相反。

明•曹学佺《蜀中广记》卷六〇引宋鲁应龙《闲窗括异》云:“金蚕,色如金,食以蜀锦,取其遗粪置饮食中,毒人必死;善能致他财,使之暴富。遣之极难,虽水火兵刃不能害,多以金钱藏箧置其中,投之路隅,人或收以去,谓之嫁金蚕。”

参见“蚕丛”。

《中国神怪大辞典》 即金蚕蛊。

五代•徐铉《稽神录》卷一:右千牛兵曹王文秉,丹阳(今江苏丹阳)人,世善刻石,其祖尝为浙西廉使裴璩采碑。于积石之下,得一自然圆石,如球形,式如砻斫,乃重迭如壳相包。斫之至尽,其大如拳。复破之,中有一蚕,如蛴螬,蠕蠕能动。人不能识,因弃之。数年,浙西乱,王出奔至下蜀,与乡人夜会,语及青蚨还钱事。佐中或云,人欲求富,莫如得石中金蚕畜之,则宝货自致矣。问其形状,则石中蛴螬也。

北宋•蔡絛《铁围山丛谈》卷六:金蚕毒始于蜀中,近及湖、广、闽、粤浸多。宋•鲁应龙《闲窗括异志》:金蚕,蚕金色,食以蜀锦,取其遗粪置饮食中,毒人必死。喜能致他财,使人暴富。遣之极难,虽水火兵刃不能害。多以金银藏箧,置蚕其中,投之路隅,人或收之以去,谓之嫁金蚕。

涵芬楼本《说郛》卷一四引宋•毕仲询《幕府燕闲录》:池州(今安徽贵池)进士邹阆,家贫有守,一曰见门前有一小竹笼,中有白金器数十,携归。忽觉左股有物蠕动,见金色烂然,乃一蚕,手拨不去,水火刀斧不能伤,寝食之间无所不在。

有识者曰:“吾子为人所卖矣。此谓之金蚕,虽小而为祸甚大,能入人腹中,残啮肠胃,复完然而出。”又曰:“子能事之,即得暴富。此虫日食蜀锦四寸,收取粪干而屑之,置少许于饮食中,人食之者必死。虫得所欲,日致他财以振之。”又曰:“凡人畜此虫久而致富,即以数倍之息,并原物以送之,谓之‘籍’。”又曰:“凡人畜此虫久而致富,即以数倍之息,并原物以送之,谓之‘嫁金蚕’,其虫乃去。”

参见“蛊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