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民间传说中阴间的官名,职责是判处人的轮回生死,对 坏人进行惩罚,对好人进行奖励。其中四大判官分别为赏善司、 罚恶司、察查司和阴律司。凡来阴间报到的鬼魂,先经孽镜台前 映照,显明善恶,区分好坏。若是生前行善的鬼,全由赏善司安 排,根据生前行善程度予以奖赏。

在六道轮回中,登天成神或是 投胎做人,都只需在孟婆处喝一碗迷魂茶,忘却前世恩怨。若是 生前作恶多端的坏人,全由罚恶司处置,根据阎罗王的“四不四 无”原则量刑,轻罪轻罚,重罪重罚。再交由阴差送到罚恶刑台 或送往十八层地狱直至刑满,再交轮回殿去变牛变马,才能重返 阳世。察查司的职责是让善者得到善报,好事得到弘扬,让恶者受到惩处,并为冤者平反昭雪。阴律司则专门执行为善者添寿、 让恶者归阴的任务。

民间故事

崔珏断虎

贞观元年,唐太宗任崔珏为潞州长子县县令,他为民勤政, 治理有方,使长子县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,深受百姓爱戴。相传 他能昼理阳间事,夜断阴府冤,发摘人鬼,胜似神明。在民间有 许多关于崔珏断案的传说,尤以“明断恶虎伤人案”的故事流传最广。

故事是说长子县有一座名为雕黄岭的大山,常有猛兽出没。 某日,一位樵夫上山砍柴,被猛虎吃掉。其母痛不欲生,上堂喊 冤。崔珏即刻差衙役孟宪持符牒上山拘虎。在山神庙前,孟宪将 符牒诵读后供在神案,随即就有一虎从庙后窜出,衔符至孟宪 前,任其用铁链捆绑。恶虎被拘至县衙,崔珏升堂审讯,堂上历 数恶虎伤人之罪行,恶虎连连点头。最后催珏判决:啖食人命, 罪当不赦。虎便触阶而死。

出处

《潞安府志》:“县境有虎,祷于神,遣一吏追捕,至,伏 阶下,杀之。”

《中国神话人物辞典》

鲁人赵瑜瑜,屡试不第,困顿不堪,因游泰山,到嶽庙祈死。将出门,忽有小吏自后而来曰:“判官召!”乃随之而去。至一厅,有人云:“所重者生,君何为求死?”对曰:“累举落第,退无田耕,埋死贫病,生活乏味,故祈死耳!”

即闻帘中检阅簿书之声,既而言曰:“君命至薄,仕禄无分,今既召见,当有以奉济。我以一药方授君,君靠此衣食可足,然不可置家业,置家业则贫矣。”瑜瑜拜谢而出。至门外,空中飘下一大桐叶,上书巴豆丸药方。瑜瑜遂卖起巴豆丸,凡吃其药者,病无不愈,从而获利甚多。时过十余年,其桐叶尚如新折者。

事见徐铉《稽神录•赵瑜瑜》。

《中国神怪大辞典》

则唐代开始,冥府中上自阎王,下至各级城隍神,均设判官以主赏善罚恶事,其权甚大,仅次于冥府主神。

除一般所说判官外,尚有“南曹判官”、“北曹判官”(见五代•徐铉《稽神录》卷六),又有“天曹判官”、“地府判官”(《敦煌宝藏》卷首所刊地藏十王图),“注禄判官”、“忠孝节义判官”、“水府判官”(均见洪迈《夷坚志》)等分别,大抵为小说随意点缀。

又有善恶二判官之说。

南宋•周密《癸辛杂识》续集下“周弥陀人冥”条,云周入冥后,见判官乃陈本斋尚书,本斋名存字体仁。又一书吏暴死,人冥见有善恶二判官,恶判官乃马裕斋,善判官乃陈本斋。

《夷坚支癸》卷“善恶二部”。

按:后世水陆画中冥府有三司,有六曹,主事者均称判官。而判官一名又不限于冥府,即天曹亦有判官。是判官为官府主吏之通称也。但判官又为一特殊形象之专称,凡言某某似判官者,即指纱帽虬髯,形如锺馗者。此或由戏曲舞台形象单一所致,但亦非“文献无征”,盖二者俱有辟邪除鬼之功用,且均与士人功名事相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