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:聂政刺韩三 释义:琴曲名。

《中国神话传说词典》

琴曲名

汉•蔡邕《琴操》卷下:“《聂政刺韩王》者,聂政之所作也。政父为韩王治剑,过期不成,王杀之。时政未生。及壮,问其母曰:‘父何在?’母告之。政欲杀韩王,乃学涂入王宫,拔剑刺王,不得,逾城而出。去入太山,遇仙人,学鼓琴,漆身为厉,吞炭变其音,七年而琴成。欲入韩,道逢其妻,从置栉。对妻而笑,妻对之泣下。政曰:“夫人何故泣?’妻曰:‘聂政出游,七年不归,吾尝梦想思见之。君对妾笑,齿似政齿,故悲而泣。’政曰:‘天下人齿,尽政若耳,胡为泣乎!’

即别去,复入山中,仰天而叹,曰:‘嗟乎!变容易声,欲为父报仇,而为妻所知,父仇当何时复报!’援石击落其齿。留山中三年习操,持入韩国,人莫知政。政鼓琴阙下,观者成行,马牛止听,以闻韩王。王召政而见之,使之弹琴。政即援琴而歌之,内刀在琴中。政于是左手持衣,右手出刀,以刺韩王,杀之。曰:‘……政杀国君,知当及母。’即自犁剥面皮,断其形体,人莫能识。乃枭磔政形体市,悬金其侧:有知此人者,赐金千斤。

遂有一妇人,往而哭曰:‘嗟乎!为父报仇邪?’顾谓市人曰:‘此所谓聂政也;为父报仇,知当及母,乃自犁剖面。何爱一女之身,而不扬吾子之名哉!’乃抱政尸而哭,冤结陷塞,遂绝行脉而死。故曰:《聂政剌韩王》。”

按:聂政事亦见《史记•刺客列传》,而与此有三不同:

《史记》谓聂政刺韩相侠累,此谓是刺韩王,一不同也;

《史记》谓聂政为严仲子报仇,此谓是为父报仇,二不同也;

《史记》谓聂政恐累及其姊,故“皮面决眼、自屠屠肠”,后其姊终来认其尸,使不“灭贤弟之名”,此则谓是母来认尸,“扬子之名”,三不同也。

至漆身呑炭,《史记》以为是豫让事,此乃以为聂政,犹情节之小焉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