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:二桃杀三士

年代:周朝•春秋•齐景公

归类:事件

特征:瓜果

《中国神话传说(大)词典》

《晏子春秋•内篇谏下第二》略云:公孙接、田开彊、古冶子事齐景公,以勇闻。晏子曰:“此危国之器也,不若去之。”因请公使人少馈之二桃,曰:“三子何不计功而食桃?”公孙接曰:“不受桃,是无勇也。”援桃而起。田开彊亦援桃而起。

古冶子曰:“吾尝从君济于河,鼋衔左骖,以入砥柱之中流。当是时也,冶少不能游,潜行,逆流百步,顺流九里,得鼋而杀之,左操骖尾,右挈鼋头,鹤跃而出。津人皆曰:‘河伯也!’视之,则大鼋之首也。若冶之功,亦可以食桃,而无与人同矣。”抽剑而起。公孙接、田开彊皆曰:“吾勇不子若,功不子逮,取桃不让,是贪也;然而不死,无勇也。”皆反其桃,挈领而死。古冶子曰:“二子死之,冶独生之,不仁。”亦反其桃,挈领而死。

按:《乐府诗集》卷四一诸葛亮《梁甫吟》云:“一朝被谗言,二桃杀三士;谁能为此谋?国相齐晏子。”

唐•李白《梁甫吟》诗:“力拔南山三壮士,齐相杀之费二桃。”皆谓斯事。 明•冯梦龙《古今小说》第二十五卷“晏平仲二桃杀三士”亦演斯事。